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