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24年1月3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次委务会通过 2024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公布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政府投资条例》

    《政府投资条例》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4月14日成文 ,2019年05月05日发布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发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质疑提出与答复、投诉提起、投诉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5条,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办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内容解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2017年10月1日废止。 87号令与18号令相比有哪些变化?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第一时间邀请政府采购业内权威专家,对比后梳理出65个亮点,方便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学习和了解。

  •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决定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并共同制定《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予印发。为切实做好《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我们制定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 第12号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于2015年4月25日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 发展改革委就《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有关问题解读

    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评标和中标,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9章66条,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